《药品化义》,由贾所学原撰于明末(约1644年之前),清代李延昰补订于康熙十九年(1680年),后易名《辨药指南)。共13卷,卷首1卷为李延昰所补“本草论”、“君臣佐使论”、“药有真伪论”、“药论”4篇药物理论。卷一相当于总论,述“药母订例”、“辨药八法”、“药性所主”等内容。卷二至卷十三为药物各论,论药161种,按其药性主治分为气、血、肝、心、脾、肺、肾、痰、火、燥、风、湿、寒共13门。本书以药母八法(体、色、气、味、形、性、能、力)统领药性理论,辨别药性,有很大的创新,对清代本草有较大的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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